2023/03/17 16:11
關于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和市委經濟工作會議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發〔2023〕2號)文件精神,進一步提振市場信心、穩定發展預期,加強各類政策的協調配合,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現提出以下政策。
一、擴大有效投資政策(由市發改委牽頭實施)
實施擴大有效投資“十百千萬”工程,2023年,聚焦10個重點領域,推進100個左右標志性重大項目,全年滾動推進市重點建設項目完成投資超1000億元,帶動固定資產投資增長10%以上。
1.加強資金要素保障。積極向上爭取國家、省各類專項資金支持,嚴格按申報要求籌措落實配套資金。全力做好中央預算內項目儲備和申報,2023年,年度爭取的中央資金使用率達65%以上。抓好專項債券項目儲備、申報、實施和債券發行、使用、管理,積極爭取專項債券額度。加大金融工具項目謀劃儲備力度,爭取更多高質量項目列入國家備選項目清單。做好設備更新改造項目儲備和貸款投放,及時足額撥付貼息資金,加快釋放政策效應。對承擔功能性基礎設施建設的國有平臺公司,各縣(市、區)財政可根據項目情況和財力狀況,注入一定資本金,撬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重大項目建設。強化存量資產盤活,各縣(市、區)儲備10億元以上擬盤活資產1個以上。用好市區重大項目統籌資金,支持跨區域、對社會影響較大的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建設。(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人行金華市中心支行、市國資委、金華銀保監分局以及各項目主管單位)
2.加強重大項目土地保障。健全新增指標與盤活存量獎勵掛鉤機制,2023年,全市盤活存量建設用地2萬畝,消化批而未供3萬畝;供應建設用地5萬畝,其中工業用地1.5萬畝;新增建設用地指標2萬畝,力爭全年10個項目納入國家用地保障范圍。允許省重大產業項目中的示范類制造業項目預支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持續提高用地審批效率,取消標準農田占補平衡制度和永久基本農田示范區管理制度,簡化用地預審審查,允許重大項目分期分段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優先支持武義、磐安及山海協作“產業飛地”申報省重大產業項目,對符合條件項目提前給予土地指標支持。(責任單位:市資規局、市發改委以及各項目主管單位)
3.加強用能要素保障。2023年,力爭保障重大產業項目新增能耗指標150萬噸標準煤以上。允許“十四五”新增能耗指標跨年度跨地區統籌使用。年度新增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不納入地方能耗強度和總量考核。鼓勵各地出臺光伏補助政策,支持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全年騰出存量用能空間20萬噸標準煤以上。對通過淘汰落后產能騰出的規模以下企業存量用能空間,經第三方機構確權后,可用于平衡重大產業項目用能需求。(責任單位:市發改委)
4.著力推進重點領域、重點行業投資。2023年,全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投資力爭增長15%,鼓勵各地加大對技術改造的扶持力度,進一步明確設備投資額計算范圍;鼓勵各地通過綜合獎補等方式,支持智能化改造工程服務商為企業提供技術改造咨詢診斷服務;鼓勵金融機構對列入年度計劃的技術改造項目,落實技術改造融資無還本續貸、中長期貸款支持等政策。加快磐安抽水蓄能電站、大唐金華天然氣發電項目、浙能鎮聯電燃機異地遷建等重大能源項目建設,繼續對投產的光伏、風電項目實行全額保障性并網,允許依規定在設施農業上建設農光互補、菌光互補項目,推進公共建筑、公共設施、工業園區及企業廠房、居民屋頂分布式光伏規;l展,力爭新增光伏裝機30萬千瓦。(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金融辦)
5.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積極爭取國家政策性銀行專項借款,加快推動已售、逾期、難交付的住宅項目的建設交付。建立動態房地產項目融資需求清單。在符合國家政策要求基礎上,因城施策滿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允許資質和信譽良好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憑第三方銀行開具的保函,按規定申請使用房地產開發項目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內的資金。(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金融辦、人行金華市中心支行、金華銀保監分局)
二、科技創新政策(由市科技局牽頭實施)
聚焦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強化教育、科技、人才的基礎性戰略性支撐,圍繞“510”重大科創平臺體系,重點在高層次科技人才引育、高能級創新平臺打造、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科技企業培育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支撐引領產業高質量發展。2023年,力爭全市研發投入強度達到2.75%,規上工業企業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超過3.35%。
6.提升金融服務科技創新能力。加強科技信貸支持,拓寬企業研發投入資金來源,合作銀行按限定利率向科技型企業發放的科技信貸,給予銀行上年末一年期貸款LPR利率80%的補助,單家銀行每年最高補助1000萬元。引導在金高校、科研機構和醫療衛生機構入駐“安心屋”,以科技成果“先用后轉”方式實施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支持保險機構開發科技成果“先用后轉”保險,探索運用創新券給予保費兌付補償,補償額可不低于企業實際投保費用的80%。對搶占技術制高點、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的重大創新項目和科技專項基金項目,市產業基金出資比例可提高至30%,突出關鍵核心技術突破、標志性成果取得以及社會效益的評價,對項目給予更大的風險容忍度。(責任單位:市科技局、人行金華市中心支行、金華銀保監分局、市財政局)
7.實施高層次科技人才引育政策。以平臺建設推動高層次科技人才引育,對符合引進條件的高端人才依規定享受不低于500萬元科研啟動經費,不少于200萬元安家補助,以及過渡住房等支持政策。鼓勵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在金設立常駐型實體化運作的技術轉移機構,設立首年每家給予最高5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8.支持研發創新平臺建設。加快浙中科創走廊建設,打造“510”重大科創平臺體系。加快建設浙中實驗室、浙江大學金華研究院、浙江光電子研究院、浙江中醫藥大學金華研究院。對新認定的省技術創新中心,建設期內市、縣(市、區)財政補助總額不低于省財政補助的2倍。對高新技術產業投資項目同步建設企業研發機構的,按科研儀器、設備和軟件投入總額給予30%的一次性獎勵(與其他補助政策不重復享受),最高獎勵1000萬元。對新獲批的省級新型研發機構,每家獎勵500萬元,經評估優秀的,按省獎補金額1:1給予配套。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重點實驗室,每家分別獎勵500萬元、200萬元。對新認定的市級重點實驗室每家最高補助100萬元,建設期滿績效評價優秀的每家獎勵15萬元,并每年支持2項市級重大科技項目,連續3年。對新認定的工業類、農業類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每家分別獎勵200萬元、10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級企業研究院、省級高新技術研發中心、規模以上企業新建的市級研發中心,每家分別獎勵60萬元、30萬元、1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9.支持開展原創性引領性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部署實施一批重大重點科技項目,列入市級科技計劃的主動設計項目每年最高補助500萬元,重大研發項目每項最高補助100萬元,重點研發項目每項最高補助50萬元,公益性技術應用研究項目每項最高補助20萬元,科技特派員項目每項最高補助10萬元。“揭榜掛帥”科技合作項目成交金額在50萬元以上的,按照實際支付金額的15%給予補助。通過創新挑戰賽、競價(拍賣)的項目,按照實際支付金額的20%給予補助,一般每項不超過100萬元。支持企業牽頭或組建創新聯合體承擔實施科技計劃項目,以科技項目形式對省創新聯合體給予每年最高200萬元的支持,持續3年。鼓勵實施國家、省重大科技專項,通過驗收后,按國家、省立項補助金額的50%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10.落實科技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落實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基礎研究稅收優惠政策,以及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政策。納稅人提供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免征增值稅。居民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稅務局)
11.實施企業研發投入獎補政策。對納入統計部門研發費用統計范圍的農業、工業、服務業、建筑業企業,其在稅務部門申報的上年度允許加計扣除研發費用(扣除政府補助、委托外部機構研發費用部分)達到100萬元以上的,按10%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補助。國有企業當年研發投入可以在企業考核中視同利潤。(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12.實施海外與外資研發機構激勵政策。對新獲批的國家、省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績效考核優秀的,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對引進海外工程師的單位,經認定,給予支付年薪總額的50%、每年最高30萬元補助,補助期限不超過3年。對建立金華市外國專家工作站的單位,給予20萬元的建站補助;經推薦入選浙江省外國專家工作站的,再獎勵10萬元。為外資研發中心引進聘用的外籍高層次人才提供工作、居留及出入境便利,實施外籍高層次人才工作許可申報“容缺受理”等制度,可給予一定年份工作許可。(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13.實施雙創載體激勵政策。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雙創示范基地的,分別配套獎勵100萬元、50萬元。通過備案的國家級、省級眾創空間或星創天地,分別獎勵40萬元、20萬元。獲評國家級、省級優秀孵化器、眾創空間或星創天地的,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在孵企業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省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每認定1家分別獎勵科技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20萬元、1萬元。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支持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大學科技園、雙創示范基地等創新創業載體為在孵企業減免辦公、實驗、科研和生產用房租金。(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14.支持科技企業做大做強。對新認定的省科技領軍企業、科技小巨人企業,每家獎勵10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每家獎勵40萬元,重新認定的,每家獎勵20萬元。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首次升規的,在享受小升規政策基礎上,每家再獎勵10萬元。對獲評省創新能力百強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每家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三、“2+4+X”產業集群培育政策(由市經信局牽頭實施)
聚焦產業基礎再造和產業鏈提升,打造“2+4+X”先進制造業集群,著力推進先進制造業崛起,2023年,力爭規上工業增加值增長6%,規上工業畝均效益達到22萬元/畝。
15.加大財政支持力度。統籌集成各類制造業財政支持政策,集中財力支持產業基礎再造和產業鏈提升、先進制造業轉型升級、優質企業競爭力提升、集群服務體系構建以及制造業人才引育、科技創新等重點工作。2023年,各縣(市、區)從土地出讓金中提取1%以上作為“騰籠換鳥”專項經費,重點用于盤活工業用地、企業整治提升、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產業園區配套設施等。(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16.強化政府產業基金引導。積極參與浙江省“4+1”專項基金,引導省級資源服務金華產業發展。加強總規模100億元的市產業基金(母基金)管理運作,聚焦“2+4+X”產業集群,組建各類子基金規模50億元以上,充分發揮產業基金招大引強作用,推進產業鏈招大項目、投好項目,支持產業轉型升級、科技創新發展。(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金投集團、市財政局)
17.優化金融支持服務。推進與在金金融機構戰略合作,加大對“數字強企”工程、專精特新企業培育、產業集群打造、小微企業園開發建設、產業鏈打造等領域的金融支持。爭取國家制造業中長期貸款支持政策更好更快落地,2023年,力爭全市新增制造業中長期貸款250億元。落實新一輪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三年行動計劃,新增上市和過會企業8家。(責任單位:市金融辦、人行金華市中心支行、市經信局)
18.強化工業用地供給保障。2023年,全市出讓的土地總量中工業用地比例不低于30%。加快工業用地控制線劃定,確保全市40萬畝、市區10萬畝工業用地不減少。重點打造十個重大制造業平臺,新增工業用地用于十大平臺不少于50%,重點用于支持“2+4+X”產業集群重大項目建設。健全工業用地長期租賃、先租后讓、彈性年期出讓等供應體系,在確保土地市場公平公正公開的前提下,推進工業用地帶條件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租賃)。探索增加混合產業用地供應,單一工業用地中可突出主導用途(其中工業建筑面積占比不得低于50%),兼容倉儲、物流、研發、辦公、商業等混合用途。對未完成開發投資總額25%以上的出讓土地,可探索實行預告登記轉讓制度。(責任單位:市資規局、市經信局)
19.促進工業用地有機更新。整治低效工業企業用地3.6萬畝,整治集中連片低效區塊10個以上。加快園區有機更新和擴容利用,推動工業設備上樓,對經批準實施改造提升的項目,在符合相關技術規范的前提下,容積率宜高則高,一般不低于1.5,有建設條件的項目可試點探索容積率2.0以上。(責任單位:市資規局、市經信局)
20.加強制造業人才招引培育。引導人才計劃向“2+4+X”先進制造業集群傾斜。定期發布“2+4+X”先進制造業集群緊缺急需人才目錄,納入各級各類人才分類目錄,符合條件的人才可按規定享受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優惠政策。圍繞我市重點產業發展方向,推進產業學院建設,深化產教融合協同育人。推進民營經濟學院建設,2023年,開展領軍人才研修班、中高層實戰班等,培訓1500人次以上,力爭培育中高級職稱專業技術人才200人以上。實施新時代“百工之鄉八婺金匠”培育工程,推行企業技能等級自主認定,強化重點群體職業技能提升,加快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經信局)
21.加大特色產業集群創建。按照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集聚化發展方向,做大做強產業鏈,深化“產業大腦+未來工廠”建設,推進先進制造業集群建設。2023年,創建國家新型工業化示范基地1個、省級特色產業集群核心區2個、協同區2個、“新星”產業群2個。對武義、磐安在小微園區申報、產業平臺建設和專業人才引進、要素保障等方面給予優先支持,降低門檻推薦申報省級相關專項。(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四、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政策(由市發改委牽頭實施)
圍繞“5+4”現代服務業體系,搶抓服務業發展新機遇,實施百億服務業重大項目,積極爭取國家物流樞紐中央資金支持生產服務型、商貿服務型國家物流樞紐建設,爭列省服務業重大項目。2023年,力爭服務業增加值增速達6%以上。
22.打造高能級服務業平臺。推動現代服務業創新發展區創建,力爭形成10個左右省級現代服務業創新發展區,對首次入選的落實省政策給予180萬元補助經費;積極打造高能級創新發展區,對營收規模、綜合評價等居全省前列的,落實省政策給予500萬元補助經費。各地在年度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分配中,優先安排現代服務業創新發展區建設用地。(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資規局、市財政局)
23.支持培育服務業骨干企業。2023年,對入選浙江省服務業100強企業的,給予50萬元獎勵;入選首批浙江省服務業領軍企業的,給予20萬元獎勵;入選年度浙江省服務業重點行業規上企業“畝產效益”領跑者名單的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符合條件的服務業骨干企業依法依規給予要素保障支持。支持企業申報各類政府產業基金、創新基金以及重大科技專項。(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稅務局、市資規局、市財政局)
24.強化服務業高端人才支撐。制定出臺“智選金華”大學生人才集聚工程政策實施細則,發揮“引育留勵愛”組合拳作用,加大外出招引力度,特別是加強碩博人才的引進。對符合條件的人才可按規定享受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發改委)
25.支持信息服務業穩進提質。首版次關鍵軟件產品按規定享受首臺(套)產品有關支持政策。對獲得國家級、省級首版次軟件產品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首次入圍中國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競爭力百強企業的,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26.支持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項目。對納入統計部門研發費用統計范圍的信息技術應用企業,按科技政策給予研發費用補助。對集成電路高端通用器件、關鍵設備、核心材料、物聯網方案設計等領域列入市級科技計劃的主動設計項目,給予一定補助,每項最高補助500萬元。全面落實國家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稅收優惠政策,以及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企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
27.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迭代升級促進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政策,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星級管理,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加強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引優、育優、扶優”工作。深化“1+X”產業園發展模式,支持浙中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爭創省級綜合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對成功爭創省級人力資源產業園的給予獎勵。鼓勵各縣(市、區)結合本地產業發展建立更多特色專業人力資源產業園。(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
28.推進文化旅游融合發展。對投資5億元以上,年度實際投資達到項目總投資20%以上的列入省“雙百”重大文化和旅游項目庫的項目,按照年度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含土地相關費用、不含商業住宅類房地產項目投資)的0.5%給予獎勵,單個項目獎勵不超過500萬元。鼓勵城市轉型退出的工業用地根據相關規劃用于發展文化和旅游產業。支持鄉村旅游發展用地申請使用各地在鄉鎮國土空間規劃中預留的不超過5%的建設用地機動指標。支持利用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文旅項目。鼓勵以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的方式供應文旅項目用地。支持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開展文化創意產品開發經營。鼓勵各類文藝院團、演出制作與演出中介機構等參與旅游景區演藝項目。(責任單位:市文廣旅游局、市資規局、市財政局)
29.推動服務業企業月度升規。2023年,對月度升規的服務業企業,給予每家15萬元一次性獎勵,其中2023年1—11月營業收入達到5000萬元的,再給予10萬元獎勵;達到1億元的,再給予20萬元獎勵;達到3億元的,再給予3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五、國際陸港和綜合交通樞紐建設政策(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實施)
圍繞“打造國際樞紐城、奮進現代都市區”戰略部署,依托自貿區金義片區、義甬舟開放大通道、義新歐開放大通道,2023年,綜合交通投資力爭完成315億元,全力打造立足華東、輻射全國、聯通世界的國際陸港。
30.積極向上爭取資金支持。建立申報專項債交通項目庫,支持符合條件的交通項目申請專項債券支持。積極爭取部省在義甬舟開放大通道、義新歐班列提質擴容等方面資金政策支持。積極爭取中央專項資金,推進國家綜合貨運樞紐補鏈強鏈城市建設。(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金義綜合交通樞紐辦、市軌道集團、市交投集團)
31.加快物流業高質量發展。支持和鼓勵網絡貨運平臺等業態發展。修訂出臺現代物流業發展專項扶持政策,推進物流業做大做強、高質量發展,在支持和鼓勵企業購置車輛、創建品牌、提升效益、入園集聚、多業聯動、創新創優等方面出臺政策舉措,加大支持力度。(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
32.優化交通項目前期工作程序。優化省主導高速前期推進機制。對跨縣(市、區)、且通道作用顯著的甬金衢上、合溫、義龍慶等已納入交通強市實施方案“十四五”開工建設的重大項目,支持按照省主導高速公路推進。對各地實施的國省道項目,納入市級重點項目庫加強統一申報管理。貫徹《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鐵路、高速公路投融資改革的若干意見》(浙政發〔2020〕33號),對政府還貸高速公路,專項債原則上按照省市縣出資比例分擔。優化交通項目前期流程,建立可提前勘察設計招標項目庫,鼓勵項目在前期研究階段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招標,或在工可階段提前開展勘察設計招標,項目前期縮短3—6個月。(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委、金義綜合交通樞紐辦、市軌道集團、市交投集團)
33.持續落實交通物流助企政策。繼續落實國際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通行費優惠政策、國家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和省屬及市、縣(市、區)屬國有全資或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對使用我省發行的電子不停車收費(ETC)車載裝置的合法裝載貨運車輛實行通行費八五折優惠政策。省屬及市、縣(市、區)屬國有全資或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使用ETC車載裝置的3類、4類客車通行費實行階段性八五折優惠(不再疊加九五折優惠),實施期限6個月,具體以省交通運輸廳公布時間為準。用好交通物流專項再貸款,重點支持道路貨物運輸企業、物流配送企業、中小微倉儲物流企業和道路普通貨物運輸個體工商戶、個體普通貨運車輛車主“三企兩個”群體。(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金融辦、人行金華市中心支行)
34.便利貨運車船通行。落實省交通運輸廳要求推行貨運車輛進城通行證“一網通辦”“一城通辦”,原則上取消對新能源輕型及以下廂式、封閉式貨運車輛在平峰時段的禁限行措施。充分運用“浙閘通”2.0,加快提升船閘通過能力。對所有黃牌、藍牌冷藏車(掛車除外)給予同等便利化通行政策。(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
35.便利交通運輸從業人員。取消兩年一次的繼續教育制度,優化駕駛員誠信考核,取消考核結果簽注制度。優化推廣網絡貨運企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代開票模式,方便個體貨車司機開具發票。落實省專項資金支持“司機之家”運營,對3A、4A、5A“司機之家”分別給予5萬元、8萬元、10萬元運營補貼。(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
36.優化農村道路改造提升用地管理。貫徹《關于規范農村道路改造提升用地管理的通知》(浙交〔2016〕64號)要求,對于農村經濟發展迅速、交通流量大、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道路,可適當增加安全防護空間,確保交通安全,路基寬度一般不超過8米,平原地區交通量大有安全隱患的道路路基最寬不超過9米。(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資規局)
六、擴大內需和對外開放政策(由市商務局牽頭實施)
積極實施擴大內需戰略,鞏固提升對外開放優勢,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培育外貿競爭新優勢,積極搶訂單拓市場,釋放消費潛力,促進消費恢復向好。2023年,確保出口占全國份額不降低,實際使用外資6億美元以上,力爭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6%左右。
37.全力提升商業能級。引進新型消費企業主體。重點引進在國際化高端商業運營管理、產品交易、數字化服務、供應鏈管理、流量轉化、品牌孵化等領域具有商業優質要素資源整合能力的平臺型企業和具有營銷結算功能的總部型企業。鼓勵商業綜合體提質增效。對商業綜合體進行收銀系統改造,首次納入限上企業庫的,對年度零售額每達1億元的,給予50萬元獎勵,單家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38.持續釋放傳統消費潛力。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繼續實施免征新能源汽車購置稅等政策,繼續安排獎補資金支持優化新能源汽車發展環境。合力推動放寬二手車經營主體準許,引導二手車經銷商從個人交易轉向企業化經營,對二手車年銷售額達1億元以上且納入限額以上統計庫的汽車經銷企業,按其上年度二手車經銷額的0.5%給予獎勵,每年每家最高不超過500萬元。鼓勵預制菜企業加強技術革新,支持預制菜產業園等規;l展。支持老字號企業創新發展,培育精品國潮國貨消費,對新評為“中華老字號”“浙江老字號”“金華老字號”的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3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
39.培育發展一批消費新場景。積極創建“電商+黨建”品牌,助力農產品銷售。2023年,全力培育打造電商直播式“共富工坊”100個以上。支持發展智慧商圈、智慧商超,對列入國家級、省級、市級智慧商圈改造提升建設試點的,驗收通過后,分別給予改造提升申報單位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列入國家智慧商店提升改造的,驗收通過后,給予一次性30萬元的獎勵。重點支持永康、武義及東陽等縣(市、區)高質量推進縣域商業體系建設。(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
40.加大外貿支持力度。實施“百團千企”拓市場攻堅行動,重點支持展會100個以上,政府牽頭與企業自行組織的出國(境)拓市場團組100個以上、企業4000家次以上。對材料齊全的出口信用保險限額批復辦結率不低于90%。對短期出口信用保險保費扶持比例不低于70%。對我市鼓勵進口產品和技術目錄內的先進技術、重要設備、關鍵零部件等,給予貼息支持。(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41.支持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圍繞數字技術、數字產品、數字服務、數字平臺等4個維度,全力爭取列入省級重點培育數字貿易重點項目。實施跨境電商綜試區專項激勵,積極爭取浙江跨境電商出口知名品牌和省級產業集群跨境電商重點項目建設。新培育市級以上公共海外倉10個以上。(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42.深化全球大招商行動。加大重大項目招商引資洽談力度,全市組織赴境內外開展招商活動20場以上,并在經費、審批流程等方面予以支持。積極發揮招商基金引導撬動作用,圍繞重點招引產業,組建各類招商基金,做大招商引資基金規模,舉辦基金投資論壇、形成基金項目清單,招引落戶優質項目,助力產業整合和資本集聚。開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試點(QFLP)。支持開發區、自貿試驗區金義片區等開放平臺開展外資招引。支持和鼓勵各地推行市場化招商模式,對于由中介機構新引進的合同外資1億美元或10億元以上的產業項目,給予中介機構或中介人按照項目實際投資額的一定比例獎勵。(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金融辦、市投資促進中心、市外辦、市金投集團)
七、鄉村振興和城鄉一體化發展政策(由市農業農村局、市發改委牽頭實施)
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深化“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加快推進城鄉風貌整治提升,打造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加快推進以縣城為載體的新型城鎮化,引導特色小鎮高質量發展,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
43.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強與國家融資擔;饘雍献,2023年,力爭全市政府性支農支小融資擔保余額達到130億元,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在保持平均擔保費率不高于1%的基礎上,對小微、“三農”市場主體給予優惠傾斜。安排30億元央行政策性低息資金,精準直達武義、磐安兩縣小微企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低收入農戶等群體。(責任單位:市金融辦、人行金華市中心支行)
44.推進土地綜合整治和耕地墾造。積極爭取山坡農用地(非林地)與平原林地置換試點,2023年,完成墾造補充耕地1萬畝。抓好跨鄉鎮土地綜合整治“3+7”工作任務,即推進東陽、義烏、永康3個省級試點項目,其他縣(市、區)積極謀劃申報至少1個試點。(責任單位:市資規局)
45.支持農業高質量發展。支持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標準農田(含糧食生產功能區)6萬畝,全力爭取農業農村領域省統籌資金支持。支持現代農業高質量發展示范區建設,對示范區內按照未來農場和數字農業工廠創建標準實施的支撐項目,采取競爭性立項方式給予總投資不超過50%的補助,最高補助不超過300萬元。鼓勵農事(農機)服務中心改造提升,對根據配套規定購買機械裝備、年服務面積達到5萬畝次、10萬畝以上且年度考核評價合格的,一次性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
46.加強種糧農民收益保障。繼續實施規模糧油種植補貼、訂單獎勵、最低收購價、規模種糧主體貸款貼息等常態化補貼政策。達到省級規模種糧動態補貼政策觸發條件后,在省政策基礎上,市、區財政按水稻畝均化肥、農藥成本上漲額的20%(向上取整)給予配套補貼。市、區財政對市區糧食播種面積前3的鄉鎮(街道)和播種面積增幅前3的鄉鎮(街道)(與播種面積前3的鄉鎮不重復),每個鄉鎮(街道)獎勵5萬元。(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
47.深化“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繼續培育精品村,推進未來鄉村建設,根據市級驗收結果分檔給予獎勵。啟動實施新一輪集體經濟發展三年行動,市財政三年安排不少于1億元專項資金支持市區村集體經濟發展。(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
48.支持科技強農、機械強農。鼓勵實施國家、省重大科技專項,通過驗收后,按國家、省立項補助金額的50%給予獎勵。實施市農業“雙強”十大研發項目,單個項目2023年補助不超過100萬元;農業“揭榜掛帥”主動設計項目資金補助最高可達260萬元?萍继嘏蓡T項目根據專家評審結果實行分類資助,最高可補助10萬元。農作物耕種收全程機械化率提升幅度超過1%的區,給予50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
49.持續推進特色小鎮高質量發展。全面落實特色小鎮財政政策,推進重大創新載體向特色小鎮傾斜,支持企業評選專精特新、首臺套產品、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件。優先支持符合條件項目列入省重大產業項目和省重點項目清單。編制并實施命名小鎮三年行動計劃,加快新一批特色小鎮命名創建。命名小鎮可根據實際需求申請調整四至范圍,原則上不超過5平方公里。(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科技局)
50.推動縣城綜合承載能力提升。圍繞產業配套設施提質增效、市政公用設施提檔升級、公共服務設施提標擴面、環境基礎設施提級擴能,全面提升縣城綜合承載能力。實施縣城綜合承載能力提升項目20個以上,力爭完成投資200億元以上。加大銀項對接力度,充分運用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支持相關重大項目建設。(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建設局、市金融辦、人行金華市中心支行)
51.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推行與省內其他地區居住證互認轉換,建立“省級共性+市縣個性”積分制度,以積分為依據實現緊缺公共服務梯度供給。迭代升級金華“浙里新市民”應用建設,豐富完善應用功能及特色應用場景,推動政策、業務、服務等進一步集成。加快落實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完善“人錢地”掛鉤政策。(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建設局、市教育局、市大數據局等)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由市人力社保局牽頭實施)
圍繞就業、教育、社保、醫療、養老等民生大事,實施公共服務“七優享”工程,確保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增量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領域。
52.支持推進“勞有所得”。健全工資合理增長機制,綜合全市經濟發展水平、社會平均工資等因素,逐步提高全市最低月工資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水平。支持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創業。落實社保助企紓困政策,按照省統一部署,繼續按規定對不裁員、少裁員的企業實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繼續執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擴大工傷保險制度保障范圍,探索將用人單位招用的實習見習人員、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等不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特定人員納入工傷保險制度保障。(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
53.支持推進“幼有善育”“學有優教”。加強跨地區教共體建設,繼續推動全國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和國家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縣創建,城鄉義務教育共同體鄉村、鎮區保持100%全覆蓋。支持武義、磐安縣中辦學水平提升,確保市域內薄弱縣中托管幫扶全覆蓋。持續提高公辦幼兒園在園幼兒占比,計劃達到55%以上。2023年,計劃新(改、擴)建公辦中小學10所,新增學位4650個。鼓勵各縣(市、區)出臺托育補助政策,構建“5+X”普惠性辦托體系,2023年,新增托育機構11家、托位2000個、其中普惠性托位1200個,新增嬰幼兒照護服務驛站70家。(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委)
54.支持推進“病有良醫”。加大醫療基礎設施、設備配置投入力度,推進金華市中心醫院新院區、金華市第五醫院(浙江醫院金華分院)遷建、浙江大學“一帶一路”國際醫學院等重點項目建設。建設省級臨床重點?3個以上,獲評省衛生健康領軍、創新人才3名以上。實施縣級強院工程,逐步將東陽市人民醫院、義烏市中心醫院打造成為全國縣級高水平醫院標桿,各縣(市、區)第一人民醫院具備三級服務能力。推進疾控體系能力建設,提升傳染病防控和救治能力,新建ICU床位200張。合理布局院前醫療急救網絡,優化全市采血網點布局。開展同質同標的參保城鄉居民免費健康體檢,2023年,完成健康體檢120萬人。(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
55.支持推進“住有宜居”。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積極引導市場主體參與投資建設、運營保障性租賃住房,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著力解決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難問題,2023年,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2.9萬套(間)。(責任單位:市建設局)
56.支持推進“弱有眾扶”“老有康養”。加強困難群眾、孤困兒童等基本民生保障。每年開展兒童督導員和兒童主任全員輪訓,提升兒童工作隊伍質量和水平。繼續建設第一批5個省級水庫移民共同富裕示范項目。低保標準增幅不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縣(市、區)社會救助聯合體項目實現全覆蓋。大力開展養老護理員培訓,2023年,每萬老年人口擁有持證養老護理員達到27人,新增認知障礙照護專區床位700張,完成88個村(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智能服務終端配置。(責任單位:市民政局)
本文件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文件明確的各項政策措施除標明具體實施期限外,均為2023年全年實施有效;同一項目(事項)符合多個政策規定的,按照就高從優原則,不重復享受,涉及財政獎補資金按照現行市區財政體制分擔。相關政策舉措各縣(市、區)政府、金華開發區管委會同為責任單位。如遇國家出臺相關政策措施,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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